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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抵押贷款5万元,每月还要额外缴近千元保费?阳光保险无回应;光大银行:我方合规

中新网内蒙古 2020-04-24
内蒙古地方媒体报道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一位市民(以下简称市民)通过阳光财险从光大银行贷款5万元。市民发现除了每月应缴利息之外,还额外购买了由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阳光一家家庭综合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发售的保险,保额每月930元,被保险人是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兴安南路支行。

  内蒙古地方媒体报道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一位市民(以下简称市民)通过阳光财险从光大银行贷款5万元。市民发现除了每月应缴利息之外,还额外购买了由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阳光一家家庭综合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发售的保险,保额每月930元,被保险人是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兴安南路支行。

 

  之后,市民向银保监局投诉阳光保险。

 

  为什么贷款还要额外买保险?这样的做法合规么?记者为此特别于日前采访了涉事的光大银行内蒙古分行和阳光财险内蒙古分公司。

 

  据光大银行内蒙古分行提供材料显示,市民办理的是该行与阳光保险合作的银保渠道小额信用贷款,是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充分发挥保险增信工具,支持消费金融和普惠金融,为选择保险增信的借款人提供消费和经营周转的小额贷款。

 

  在该项业务中,保险公司负责保险营销以获取客户资源,有融资意向的借款人为了提高贷款申请通过率和授信金额,自愿选择保险增信工具,并以此向保险公司合作银行申请贷款。光大银行只是保险公司合作银行之一,银行接到客户贷款申请后,进行独立风险评审和审批。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该市民贷款期限3年,是无抵押贷款。借款人在办理该项贷款之前,通过保险公司来购买一份客户履约保证保险是之前所提到的增信的一种手段。这笔保险按月由银行代扣,被保险人为发放贷款的银行。

 

  如今该市民除了本金和利息外,还需要额外缴纳近千元的保险费用。

 

  光大银行还提到,保险只是增信工具,并不是贷款的必要条件。借款人与保险公司双方自愿协商并签订书面合同确定,相关保费标准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监管。

 

  针对这一事件,中新网记者同时也向阳光财险内蒙古分公司提出了采访需求和采访提纲。截至记者发稿已半月有余,阳光财险仍无回应。

 

  3日,光大银行内蒙古分公司告诉中新网记者,目前市民在该行的贷款已经办理结清,并同意撤销在银保监局对阳光保险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