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为4590户纳税人免征增值税9152.4万元
4月1日,自治区税务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第29个税收宣传月的宣传主题,以及近期我区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税收工作所取得的成效。
据自治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长在介绍,今年的税收宣传月从4月1日启动,一直持续到5月20日,为期50天,较之前在时间上进行了“加长”。在宣传月期间,全区各级税务部门将紧扣“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的主题,将在不同时间节点有节奏地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自治区税务局将开展包括“走访代表委员 助力复工复产”活动、个税汇算宣传活动、“落实税费政策 促进经济发展”媒体记者集中采访活动等宣传活动,更好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好地服务引导纳税人、缴费人。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自治区税务局认真落实税务总局、自治区党委政府各项安排要求,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扎实细致做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用行动诠释税务初心使命,助推自治区高质量发展。
不折不扣执行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不断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自治区税务局在继续认真执行去年推出的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迅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新出台的支持防护救治、支持物资供应、鼓励公益捐赠、支持复工复产4类21项税费优惠政策,做到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应享快享。优化业务流程,及时调整、完善电子税务局、i税平台等相关信息系统功能和配置,准确认定企业类型,让企业免填单、非接触就能便捷享受减免优惠。截至目前,在落实新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方面,全区共为4590户纳税人免征增值税9152.4万元。
优化服务征管措施。依托电子税务局等网上信息系统,实施“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有效防范纳税人、缴费人聚集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深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对照税务总局行动措施,对标全区税收重点工作任务,围绕减资料、减表单、减流程、减次数、减时间、减跑路、减事项和减操作等,连续第7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4类24项82条便民办税缴费服务措施(含8条内蒙古特色举措),进一步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化便捷化程度和水平。拓展网上办税缴费范围,在总局确定的185项网上办税缴费事项基础上,结合自治区税务局实际增加17项,总计为202项,占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事项比例84.16%。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办理网上业务546.71万笔,网报率达到99.6%。推出发票“网上申领、邮寄配送”、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网上验旧等服务,累计邮寄发票36.07万余份,保障了纳税人发票领用不受影响。优化现场办税缴费服务,落实“最多跑一次”措施,做好引导服务,开辟直通办理,拓展预约办理,推行容缺、错期错峰办理,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和往返次数。
利用税收大数据服务大局。针对当前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和企业复工复产形势,自治区税务局充分利用增值税发票数据,从不同维度开展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分析。积极同发改委、财政、工信、商务、公安、卫健委等部门沟通,从不同角度、维度做好支持复工复产分析选题工作。目前,全区税务系统共形成企业复工复产税收分析报告107篇。其中,自治区级13篇、盟市级53篇、旗县级41篇。